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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三部門聯合發(fā)布通告:敦促買賣身份證銀行卡等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

2020-06-16 09:35:40 來源: 河北日報

  原標題: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發(fā)布通告

  敦促買賣身份證銀行卡等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

  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,全面打擊、遏制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行為,近日,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、省人民檢察院、省公安廳聯合發(fā)布通告,敦促買賣身份證件、銀行卡、手機卡或對公賬戶等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。

  根據通告,對買賣身份證件、銀行卡、手機卡或對公賬戶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,自2020年6月11日至12月31日,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;其中,犯罪較輕的,可以依法免除處罰。經親友規(guī)勸、陪同投案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行為人送去投案的,應當視為自動投案。由于客觀原因,本人不能在規(guī)定期限內投案的,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投案。犯罪后逃跑,在被通緝、追捕過程中,主動投案的;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,或正在投案途中,被公安機關抓獲的,視為自動投案。到案人員有積極揭發(fā)他人違法犯罪行為,查證屬實的,或者提供重要線索,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,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;有重大立功表現的,可以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。

  據了解,掌握以上人員違法犯罪線索或信息的人民群眾,都有義務檢舉揭發(fā),公安機關將視情給予獎勵,并對其個人信息予以保密,必要時提供人身保護。對威脅、報復舉報人、控告人,構成違法犯罪的,將依法懲處。(記者尹翠莉)

責任編輯: 李志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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