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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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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及全省2.5萬人!河北省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政策出臺

2019-05-28 10:52:51 來源: 河北日報

  原標題:我省調整工傷保險待遇

  調整后的標準自今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,將惠及全省2.5萬人

  從河北省人社廳5月27日召開的河北省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新聞發(fā)布會上獲悉,近日河北省人社廳、河北省財政廳下發(fā)《關于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、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、生活護理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決定自今年1月1日起對河北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、護理費和工亡職工遺屬撫恤金標準作統一調整,這一政策惠及河北省2.5萬名工傷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(yǎng)親屬。

  本次調整的人員范圍為2018年12月31日前,按照《工傷保險條例》規(guī)定享受傷殘津貼的1至6級,即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,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遺屬,以及享受護理費的工傷職工。省社保局局長李青海介紹,1至6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,主要采取根據傷殘等級定額調整的辦法,相應級別對應本人每月增加1級傷殘315元、2級傷殘300元、3級傷殘285元、4級傷殘270元、5級傷殘不低于255元、6級傷殘不低于235元。調整后傷殘津貼實際金額如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,將補足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。

  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的調整,按照《工傷保險條例》規(guī)定的原則,遺屬原為工亡職工配偶的,這次每人每月增加140元,屬于其他親屬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。關于生活護理費的調整,《工傷保險條例》對生活護理費發(fā)放標準和基數有明確規(guī)定,標準是全省社會平均工資的50%、40%、30%,今年的生活護理費標準待我省社會平均工資公布后,即可按規(guī)定進行調整。

  據了解,2018年全省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880.3萬人,建筑業(yè)按項目參保7782個,全省基金累計結余超過45億元。為確保此次調整平穩(wěn)實施、各項待遇及時足額發(fā)放,我省明確了資金渠道,對已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用人單位,1級至4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、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;對工傷保險基金統籌前已在養(yǎng)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,仍然按原渠道支付;對于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用人單位,1至4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、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,以及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5級、6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,要求工傷人員現所在單位給予支付。(見習記者郝東偉 記者邢杰冉)

責任編輯: 李志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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