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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日報

河北省民政廳下發(fā)通知安排部署汛期救災工作

2018-06-17 10:43:13 來源: 河北日報

  原標題:省民政廳下發(fā)通知安排部署汛期救災工作

  科學高效應對各類突發(fā)自然災害

  近日,省民政廳下發(fā)《關于認真做好汛期救災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做好預案、物資、隊伍和資金準備,保證科學、高效應對各類突發(fā)自然災害,最大程度減少受災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,保障災區(qū)社會穩(wěn)定。

  通知要求,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做好預案準備,立足本地災害特點和工作實際,有針對性地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?;鶎宇A案要突出本地面臨的主要災害風險,立足基層群眾避災自救能力,科學具體地制訂應對措施。要做好物資準備,盡快充實本級救災物資,增加救災物資種類。對不易保存的應急救災物資,要采取與生產和銷售廠商簽訂應急供應協(xié)議等方法,保證大災突發(fā)時救災物資貨源充足。各地做好隊伍準備,在6月底前對轄區(qū)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進行培訓。此外,要做好資金準備,按照救災工作分級管理、救災款分級負擔的原則,落實《河北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辦法》要求,保證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需求。

  通知還要求,各單位要強化應急值守,嚴格執(zhí)行24小時值班、領導帶班制度和災害信息員AB角制度。一旦出現(xiàn)災情、重大險情要第一時間報告,并做好災害過程初、續(xù)、核報,提高信息工作水平。災害發(fā)生后,要第一時間趕赴災區(qū)一線查災核災,確保群眾生命安全。災情數(shù)據(jù)達到本級預案響應等級的,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,確保受災群眾在災害發(fā)生后12小時內得到基本生活救助。本報訊(記者尹翠莉)

責任編輯: 毛鶴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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