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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縣交警

關于貨車、農(nóng)用運輸車禁行的通告 6月14日開始實施!

2021-06-11 08:39:52 來源: 雄縣交警

雄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關于貨車、農(nóng)用運輸車禁行的通告

  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,降低機動車污染排放,改善縣城建成區(qū)空氣質(zhì)量,經(jīng)縣政府批準,自2021年6月14日起,實施貨運車輛、農(nóng)用運輸車輛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行措施,具體通告如下:

  一、禁行時間2021年6月14日起,每天7:00-20:00,含節(jié)假日。

  二、禁行區(qū)域

 ?。?)鈴鐺閣大街(楊西樓大橋以東至將臺路以西)

  (2)雄州路(清河新橋以北至牌樓以南)

 ?。?)將臺路(鈴鐺閣大街以北至保靜線以南)

 ?。?)文昌大街(五鋪街以東至將臺路以西)

 ?。?)溫泉路(清河老橋以北至文昌街以南)

 ?。?)五鋪街(鈴鐺閣大街以北至文昌街以南)

 ?。?)雙侯大街(雄州路以東至將臺路以西)

 ?。?)世紀大街(雄州路以東至將臺路以西)

  (9)人民大街(雄州路以西至溫泉路以東)

  車輛禁行道路以內(nèi)區(qū)域。

  三、禁行車型大貨車、黃標車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、渣土運輸車、水泥罐車、農(nóng)用運輸車及0.6噸(含)以上貨運車等高污染車輛。

  四、禁行不包括以下車輛

  (1)縣城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通信、醫(yī)療、郵政、市政、園林、環(huán)衛(wèi)等公用事業(yè)、公共設施建設和維護車輛,提供必要交通保障。

 ?。?)渣土車、工程車,運輸蔬菜、水果、水產(chǎn)品等鮮活農(nóng)副產(chǎn)品車輛,城區(qū)居民搬家運輸車輛,以及與企業(yè)、大型商場、超市和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,確需在禁止通行時間段內(nèi)進入禁行區(qū)域的禁行車輛,必須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審核批準,辦理道路通行證后,按指定時間、線路通行。

 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4日起實施。

雄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

2021年6月10日

責任編輯: 崔利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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